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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送审稿)

文章来源:政务公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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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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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审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提高行政效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州政府办公室的部署和要求,现就开展我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按照云南省《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立足试点探索,紧密联系实际,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需求导向。围绕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

  注重重点突破。按照“先试点、后推开”的工作思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将税收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作为试点,兼顾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财政预决算、食品药品监管、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整合涉及群众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领域和服务事项,先行先试、总结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扩大到所有政务领域和服务事项。

  强化标准引领。基于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的基本要求,建立市、乡(镇)、村(社区)、小组四级公开体系,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调整和更新,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标准化有机融合。

  适应基层特点。立足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实际,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抓好“双随机一公开”,结合各部门各行业特点,整合全市现行政务公开平台,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及时、准确公开影响群众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

  (三)工作目标

  到2018年7月,全面总结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经验,建立以“一中心一网站”(弥勒市政务服务中心、日博365娱乐城站)为主体平台,以“三机制六清单”(即对象分类机制、全程公开机制、媒介转换机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流程清单、负面清单、前置条件清单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为主要形式,以“四级网格化”(市下分片、片下分区、区下网格、网格辖户)为公开体系,提高全市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使全市政务公开透明程度达到新的水平,政务活动更为开放,公众参与和监督更加便捷,政府工作的效率与能力明显提升,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标准化有机融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走在全国试点县市前列。

  (四)主要任务

  运用“全程公开机制”,紧扣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要求,突出事前、事中、事后的紧密衔接,将3项试点内容作为重点,推进决策前端到结果末端的全过程公开。决策公开突出“合理”。确定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推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通过日博365娱乐城站及弥勒电视台、弥勒人民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开草案、依据等,可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探索建立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决策作出后,在相关平台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有关文件。执行公开突出“严格”。紧紧围绕试点建设过程中的重点领域、重要事项,主动公开措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在执行过程中要确保严格,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纠正,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情况一并向社会公开,促进政策措施快速、高效落实。管理公开突出“全面”。全面推行弥勒市政务公开“六个清单”,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系统管理政务公开。市人民政府将根据事权和职能,按照突出重点、依法有序、准确便民的原则,整合各有关部门、单位职责,做好3项试点内容的公开管理,实现相互联动、全面覆盖,在内容上全面细致、在地域上全面铺开、在过程中全面跟进。服务公开突出“便民”。建立健全全市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目录体系,及时向社会公布,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全程在线咨询服务,及时解答申请人疑问。推进全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定具体办法、搭建服务平台,提供周到的公共服务公开。要充分整合各类载体,加强统一指导,充分结合弥勒人民的日常生活习惯,主动迎合公众公开需求,实现试点建设标准、规范、接地气。结果公开突出“实绩”。市人民政府及各部门、单位对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发展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结果,要以情况报告或图表图解的形式在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上公布。要通过结果公开直接反映政务公开实效和群众满意度,通过在线上、线下运用第三方评估、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对重大决策落实结果进行科学评估,通过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公开评估调查结果,增强结果公开的可信度,以工作实绩取信于民。

  二、工作范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州政府办公室的部署和要求,全市将重点围绕税收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3项试点内容,同时兼顾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财政预决算、食品药品监管、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可适当增加公开内容。同时,力争在试点期间,适时逐步推进全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试点范围有(待集中会议后梳理完善):

  (一)税收征管公开。税务机关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税收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税制改革和减税降负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措施;涉税行政许可事项应发布办事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注意事项等内容;加大对转变税收征管方式相关措施的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及时发布国税地税联合办税、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大企业税收管理、个体户税收管理;税务稽查的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事项清单;加大税收征管事项公开,主动公开纳税信用评级有关信息,及时发布欠税公告、非正常户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布)公告、委托代征公告等;全面公开办税服务事项、办税服务流程、纳税服务规范、优化服务措施、税收热点难点解答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责任人:尹高松、官亮

  (二)安全生产管理公开。1.重点强化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积极推动较大事故调查报告全面公开;一般事故调查报告分级分层公开。2.全面公开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3.以适当方式适时公开辖区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信息。4.以适当方式适时公开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信息。5.适时公开安全生产风险预警、预报、预防信息和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分析。6.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情况及相关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7.以适当方式适时公开群众举报的安全隐患、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核实情况信息。8.公开群众提出安全生产意见建议办理结果信息。9.公开辖区监管对象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情况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信息。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责任人:何华

  (三)环境保护公开。1.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规范性文件。2.环境保护规划。3.环境质量状况,包括城区功能区半年度和年度空气质量状况、空气质量月报;国控、省控范围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每季度监测结果,城区(洗洒水库)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季度报告;城区功能区半年度和年度声环境质量状况、交通噪声监测状况。4.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以及需要提示市民防护或规避的信息;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处置根据处理结果经领导批示后按要求公布。5.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分配及落实情况,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责任制考核结果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6.危险废物的核实、暂存等信息。7.环境保护行政许可项目、依据、条件、程序和结果。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受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结果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9.排污费征收的项目、依据、标准和程序,对排污者的征收数额。10.经调查核实的公众对环境问题或者对企业污染环境的信访、投诉案件及其处理结果。11.环境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12.污染严重的企业名单、限期治理和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名单。13.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或者事件的企业名单,拒不执行已生效的环境行政处罚决定的企业名单。1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要求公开的其他环境信息。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人:陈小勇

  重点范围有:

  (一)城乡规划公开。1.法规政策公开,包括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告知等。2.城乡规划制定公开,包括城市(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等城乡规划编制和修改,应当在上报审批前进行公示并在批准后予以公开。3.城乡规划实施公开,包括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应当依法予以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布;建设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许可信息公示;重大事项听证会相关内容依规进行公告。4.违法建设查处公开,包括违法建设项目所在地城乡规划情况、周边用地和建设情况,项目违反法律法规及规划内容,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的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等内容,违法项目查处情况应当进行公告。5.行政管理类公开,包括城乡规划行政管理行政许可事项公开,城乡规划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公开等。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人:何世文

  (二)重大建设项目公开。重点围绕环保、交通、城市基础设施、农林水、土地整治、能源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推进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情况、项目建设进展等信息公开。项目涉及单位围绕项目招投标、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竣工备案、协调成果等事项信息、推进实施过程信息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进行公开。在审批项目建议书前,或在批复项目建议书后、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前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一般不应少于10个工作日。公开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的申报单位和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目标及功能,建设规模及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审批单位及联系方式,以及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要做好征求意见的公开、反馈意见的公开、采纳和未采纳情况的公开。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

  责任人:钱国忠

  (三)财政预决算公开。1.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包括政府财政预算及全市“三公经费”预算公开。主动公开部门预算,内容包括本部门(单位)基本概况、综合财务收支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机关运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及编报说明等。2.财政决算信息公开,包括政府财政决算及全市“三公经费”决算公开。部门决算公开及部门“三公经费”公开,包括部门(单位)应当公开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复的本部门(单位)决算,内容包括本部门(单位)基本概况、综合财务收支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机关运行“三公经费”安排和使用情况等。3.地方财政年度预决算报告公开,要在市级“两会”召开后20日内主动公开。4绩效管理信息公开,按照开展财政绩效评价项目公开。5.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信息公开,保证专项转移资金及时下达并专款专用,杜绝截留、挪用和挤占专项转移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安全性。预算下达指标后,在15个工作日内,由使用单位提出用款申请,经费科室审核后拨付资金,财政部门按季度公开资金拨付情况(涉密资金除外),资金使用单位使用情况。5.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包括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公开、民生资金拨付情况等。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人:李云

  (四)食品药品监管公开。重点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方面的执法监管信息公开。1.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公开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信息,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制作,加强对全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考核。2.抽检信息公开,完善食品抽检信息工作制度,定期公布食品抽检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和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定期公布全市药品、化妆品产品监督抽检信息,主动公开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产品抽检质量公告。3.公开执法监管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行政许可、广告审查情况;加大对群众广泛关注的市场监管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4.政策法规公开,包括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工作制度、工作文件等。5.便民事项公开,包括办事指南、投诉举报、在线咨询及企业诚信黑名单等。6.公开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人:张剑林

  (五)公共文化服务公开。1.广电节目收听收看信息公开,包括收听广播项目、电视收看节目等。2.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信息公开,包括周末青少年免费培训事项、全民健身推广项目培训事项、健身运动技能讲座及裁判、教练员培训、体育协会、赛事活动等。3.文化馆免费开放信息,包括艺术培训、讲座安排、文化活动、文艺队伍、非遗传承。4.图书馆免费开放信息,包括图书借阅、全民阅读、文化讲座、展览展示、信息共享工程及农家书屋借阅事项。5.电影放映信息公开,包括农村电影放映及“五进”放映场次安排信息。6.文化市场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包括网络文化经营许可、娱乐经营许可、营业性演出许可、出版物经营许可、印刷经营许可、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许可、电影放映经营许可、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许可、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健身气功站点审批等办事指南、审批条件、办理时限及审批结果事项。7.重要节庆活动公开,包括阿细跳月节等节庆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及形式。8.重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开、文体广电惠民项目和物资采购招投标公开、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等方面公开。

  责任单位:市文广局

  责任人:罗丽莉

  (六)公共法律服务公开。1.公开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及执业人员名单,法律援助受案范围(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范围及刑事法律援助受案范围),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提供的资料,法律援助受理流程。2.公开公证工作中公证处业务受理范围,公证处办证程序(申请与受理、审查、出证和送达、予办理公证和终止公证),公证处收费标准,公证处办证流程,公证处公证员及办公地址等信息。3.公开律师工作中,执业律师名单及各类信息。4.公开基层法律服务范围包括公开法律顾问信息,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活动信息,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主持调解纠纷,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事务文书,协助办理公证,办理见证,协助基层司法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其他有关业务工作。5.公开人民调解工作中的人民调解受理事项,人民调解原则,当事人权利义务及调解流程。6.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名录、基层法律服务所服务事项、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标准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人:王永

  三、公开方式

  (一)集中政务公开资源

  整合公开资源,建立并完善弥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迁建弥勒市政务服务中心,将政务公开信息资源同时集中于“一中心一网站”。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一站式”政务公开服务窗口,通过政府网站,集合各类栏目板块,同时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大厅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深度融合、加强配合,构建权威、便捷的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避免重复分散建设;开展网上预约办理、自主终端办理、网上网下结合的跨部门、跨层级联动办理,实行审批和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实现实体政务服务中心和网上办事大厅有机结合。建立电子文件和证照信息共享机制,加快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跨行业涉及公共服务事项和协同管理事项的信息互通共享、校验核对。切实抓好信息惠民试点工作,在2018年5月初步实现政务服务“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二)分类侧重服务对象

  运用“对象分类机制”,在“全面公开、透明公开”原则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主要人群受众,注重把握年龄、职业、学历、身份等特点,灵活选择公开侧重,建立“弥勒市政务公开对象人群数据库”,实时掌握对象数量规模、结构特点;注重把握不同居住地、工作单位、活动场所的人群特性,在农村要贴近广大村民、在社区要贴近辖区住户、在学校要面向广大师生、在企业要侧重普通员工、在公共场所要主动对接密集人群;注重把握公开对象的行为习惯选择平台、载体、媒介,加大政务公开各类渠道的宣传周知,确保在全市实现公开对象“全覆盖”。

  (三)丰富完善平台载体

      1.电子信息载体牵引“数据跑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推进政府网站升级改造,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拓宽信息传播渠道,加强内容和技术保障,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充分运用新媒体的传播力和影响力,特别是借助移动设备的普及,打造政务微信、政务客户端(APP)等新平台,突出新媒体特色,精准定位受众,个性化设置议题,增强用户体验,不断增强传播效果;规范政务新媒体平台的内容编发和咨询答复程序,配备专人进行运维管理;加大政府权威信息新媒体发布力度,提高便民服务信息推送比例,实现新媒体平台政务信息发布常态化。

  2.传统信息载体激活“渠道延伸”。进一步用好用活电视、广播、报刊、板报、广告牌、公示栏等传统媒体,加强政务公开职责部门与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社、村(居)委会等单位的协同配合,定期、及时更新维护内容,特别是围绕经济发展、社会民生、重点项目、政策解读等方面,运用贴近基层、简单易懂的形式,将信息及时向群众公开。在具体方式上,要充分考虑便捷性和可操作性,用活农村小广播、机关LED显示屏、灯箱广告、宣传单等形式载体,保证群众选择信息接收方式的多样化,弥补电子政务公开在基层传播信息的局限。

  3.媒介融合转换拓展“载体互联”。构建信息载体的转换机制,加快建设我市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打破政府部门间数据资源壁垒,以跨部门数据协同共享互认为重点,统筹整合全市政府数据信息,避免重复建设“信息孤岛”。建立业务办理协同机制,有效整合政务公开事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中的群众行为数据、电子证照库、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数据库等资源。重点推进监管服务职能强、企业及公众关注度高、公共数据资源积累丰富的部门业务数据资源开放,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充分开发利用政府数据资源,推动公共大数据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在共享信息数据基础上,由各乡镇、部门结合实际需要,灵活转换公开媒介,着重实现公开信息运用互联网的“上传”与“下载”结合。及时把握公开需求、适应公开形式,将不具备互联网传播条件的信息通过有效渠道及时向传统信息载体转换,将基层第一手政务信息源及时整理规范并向电子信息载体转换,通过媒介转换机制实现在全市范围内政务公开“零盲区”。

  (四)制定六张试点清单

  统一标准、分清职能,由试点工作牵头部门依次制定弥勒市政务公开“六清单”即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流程清单、负面清单、前置条件清单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对6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跟进、实时更新、定期督查,同时根据清单细化公众参与事项的范围,将“六清单”全程融入公开流程。注重提高群众参与度,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保密内容外,决策承办单位在决策前要向社会公示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政府网站、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列席会议、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意见征集及采纳情况要以适当方式公布。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包括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事项和量化标准,由市、乡两级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充分利用新媒体搭建公众参与新平台,加强政府热线、广播电视问政、领导信箱等平台建设,不断创新公众参与新模式,使“六清单”全程伴随政务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五)构建四级网格化公开体系

  根据地理布局、现状管理等原则,构建“四级网格”,在一级网格中,将全市划分为城镇一片、农村一片;在二级网格中,城镇片以弥阳镇为主体,根据实际需要划设一定数量区域,农村片内每个乡镇及东风农场管理局各为一区;各区以“便捷、高效、全覆盖”为原则,细分区内网格单元为第三级网格;对每一网格实施动态、全方位管理,明确“网格长”,组建服务队,整合政务公开平台、载体、机制等资源,辖户管理,形成第四级网格,建立精细、准确、规范的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市人民政府通过“网格系统”,整合政务资源,为辖区内全体覆盖群众提供主动、高效、有针对性的公开服务,从而提高公共管理、综合服务的效率。要将“四级网格”层层递进,直至实现对每个网格进行点对点单独操作,使每一项政务公开信息均可以各类载体直接渗透至每一名群众。在2017年12月底前,构建弥勒市“网格化管理”基础数据库,分列添加更新、搜索统计等功能,便于公开过程中直接获取对象数据。组建网格化管理服务团队,承担主动公开职能,工作人员做好政策答疑解惑、信息按时公开和民意及时反馈,强化分片包干责任,登记网格通信工具,设置效能督查指标和考核验收指标。

  (六)深度结合市情社情民情

  按照弥勒市当前党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充分利用区位优势、发展优势、基础设施优势等,将基层政务公开进一步融入市情、社情、民情。要充分结合党建工作,将政务公开融入其中、发挥实效,在平台载体上,将政务公开作为“云岭先锋”综合服务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利用多媒体视频设备、群发短信等功能,定期定量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将“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两个板块作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重要载体,定期公开政务咨询、按时办理政务业务、指导使用政务查询,使综合服务平台成为基层党员群众了解政府、参与政务、接受公开的重要手段;各乡镇及东风农场管理局在组织活动上,注重在“三会一课”中将政务公开作为重要内容,借助“三定两联系”工作法,实现政务公开“定时”、公开内容“定量”,将“三会一课”延伸为“民情反馈会”“政策讨论会”等形式,利用“两联”干部将公开信息以“多触角”形式延伸到基层党员群众当中;在日常服务上,将党员服务队作为政务公开的“信息员”,参与“网格化”管理,作为公开事项下达及反馈的重要力量,使党员干部成为基层政务对接人民群众的重要一环。要结合利用当前信息基础设施优势,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供坚实保障,到2017年12月前,全市要在政务服务中心、景区景点、公立医院、文化体育场馆、交通站点枢纽、公共交通工具6类场所实现免费wifi全覆盖,在各级网格中配套技术设备。要进一步结合弥勒旅游城市定位,全面提升旅游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政务公开与旅游产业的有机融合,要在突出旅游全域化过程中健全政务公开体制机制、提升政务公开服务体系,丰富旅游要素,为本地居民和四方游客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政务公开服务。要推进电子商务与政务服务的领域性融合,充分整合阿里巴巴(农村淘宝)、国资商场(电商进平台)两大电商主体的服务资源,将政务公开作为电子商务特别是农村电商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搭载式公开”,用活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功能,贯通公开渠道,植入日常运营,扩大公开信息覆盖面。

  四、公开流程

  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试点工作内容,规范政务公开流程,有序衔接发布、解读、回应、总结,分别细化公开步骤,实现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动态性内容及时公开。

  (一)信息发布

  1.收集信息。各乡镇、各部门尤其是承担试点任务的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敏锐意识,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收集、梳理、细化每项公开事项对应的具体内容,第一时间将有关信息形成文字、图片、图表、视频等多种形式的台账和记录,要确保信息收集的完整性、严谨性,按需收集、定量收集,确保公开信息从源头得到严实把关。

  2.梳理规范。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定期内容更新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公开信息质量,坚持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两人以上读校,主要领导要从源头上加大对拟公开信息的文字内容及数据的审核把关力度,坚决杜绝“错别字”“不实信息”,确保公开内容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指示,能完整、准确地体现市委、市政府的意图,并与现行有关文件相衔接;能全面、准确地体现最新进展和要求,反映客观实际情况,提出的措施和办法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公开内容结构严谨、条理清楚、观点鲜明、提法准确,文字表述简明通畅,标点符号正确,尤其人名、职务、地名、时间、数字、引文经过认真校核,确保“零差错”。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的内容有错误,将按照“谁审签、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责任。

  3.审查公开。要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明确公开属性,即“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不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删减后公开”等。拟明确为“此件不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删减后公开”等属性的公文,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报批前送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审查。报请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起草部门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拟不公开的应说明理由;部门上报的请示件未明确公开属性,或者未依法依规说明理由的,市政府办公室按照规定予以退文;对政府信息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报送有权确定该事项密级的上级机关或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市国家保密局接到信息审查申请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确认的意见。已确定为国家秘密但已超过保密期限并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在保密审查确认能够公开后,按保密规定办理解密手续,再予以公开;属“主动公开”的,要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址、部门网站、手机短信、手机报、LED显示屏、云南基层综合服务平台、阳光弥勒等公开渠道以及在市政务服务办事大厅、市乡村各级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多渠道发布政府信息,方便公众查询或获取。其中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要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将申报表及电子版报送至市电子网络管理中心。

  (二)政策解读

  提高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时效,文件出台后要及时通过同级政府门户网站、相关部门网站和同级档案馆进行公开。坚持政策制定与政策解读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出台重要政策,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规定时限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充分利用新闻发布、政策吹风、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积极运用数字、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展现方式,增强解读的吸引力、亲和力。建立政策解读机制,发挥政策制定参与者、专业机构、专家学者的专业优势,增强政策解读的权威性、科学性。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要带头解读政策,传递权威信息,各级人民政府、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市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

  (三)快速回应

  建立完善主动回应关切机制,依法依规明确回应主体、落实责任,对涉及地方的政务舆情,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回应。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突出舆情收集重点,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遇有重大突发事件等情况,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接受媒体采访,发出权威声音,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要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健全完善政府政务公开申请渠道,方便公众提交申请;建立依申请公开会商机制,明确政府信息非依申请公开的认定标准和范围,提高依申请公开处理水平;要加快整合建设全市96128公共服务和监督举报平台,把96128平台建设成为政府与市民密切联系的重要渠道,政府服务市民的重要窗口,政府发现问题、改进工作的重要平台。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推动热线电话、市长信箱办理结果网上公开;要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对重大舆情回应不及时、不主动、不准确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要酌情进行通报和问责。

  (四)按时总结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注重将政务公开实践成果上升为制度规范,对不适应形势要求的规定及时予以调整清理。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各领域“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2018年7月底前,各有关部门应全面完成本部门本系统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编制工作,并动态更新。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行政机关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探索建立政务公开社会评议、第三方评估等制度。同时,要按照“一信息一归档”的原则和标准化规范化要求,指派专人负责认真做好日常台账的收集、整理工作,以备考核。

  五、组织领导

  为做好全市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成立弥勒市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包  旭    市委书记、市长

  副组长:钟俊峰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杨克平    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

          胡  伟    市政府副市长

          田红梅    市政府副市长

          邱云春    市政府副市长

          彭  涛    市政府副市长

          李永红    市政府副市长

        赵艳红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唐举顺    市政府办主任

          张  伟    市委非公党工委书记

          杨  力    市委编办主任

          杨桂琼    市国家保密局局长

          朱  颖    市政府办副主任

          刘春文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黑忠明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科员

          钱国忠    市发改局局长

          王  永    市司法局局长

          谷  田    市监察局局长

          李  云    市财政局局长

          姚治明    市人社局局长

          陈小勇    市环保局局长

          何世文    市住建局局长

          罗丽莉    市文广局局长

          张剑林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何  华    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官  亮    市国税局局长

          尹高松    市地税局局长

          张丁元    市规划局局长

          李忠明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田定宜    市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主任、市政府办政务公开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政府办,由市政府办唐举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政府办朱颖同志、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李忠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人员从各相关成员单位抽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综合协调等相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若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职务人员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六、工作步骤

  (一)宣传部署阶段(2017年6月)

  召开启动部署动员会,组织涉及的单位及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沟通讨论,落实职能部门工作责任,起草《工作方案》;由各乡镇、各部门明确一名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作为联络员,同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专人负责、专人跟进,组织各部门、乡镇及全市新闻媒体单位做好宣传动员,鼓励人民群众运用好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营造正面良好的启动氛围,让更多市民参与进来。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6月至8月)

  1.明确公开主体。各乡镇、各部门是实施政务公开的责任主体,特别是3项试点工作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如实向社会和本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要把政务公开作为各级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渠道畅通,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

  2.梳理公开事项。要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和职能特点,完善和细化公开目录,以“六张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流程清单、负面清单、前置条件清单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为重点抓手做到依法全面真实公开。各乡镇、各部门尤其是承担试点任务的单位要把社会普遍关心与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的事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反映强烈的事项,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甚至产生腐败的环节,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本单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本单位重大决策、权力运行、财务收入、公共资源配置、人事任免、监督投诉等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

  3.编制公开标准。在全面梳理细化基础上,逐项确定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以及应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要素,汇总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

  4.构建网格体系。制定《弥勒市政务公开网格体系方案》,从机构职能、硬件设施、事项设置、流程规范、服务管理等入手,推进各级政务服务体系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构建四级实体平台,与市级公开平台对接,将审批平台延伸至乡镇、村(社区)、小组,形成市、乡(镇)、村(社区)、小组相互联动的政务服务网络体系,建立“网格数据库”,启动网格化政务公开管理。

  5.规范工作流程。在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的同时,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五公开”的要求,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要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规范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要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责任和程序。

  6.统筹公开载体。按照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管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根据基层实际情况,整合平台资源,综合利用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方便公众查询或获取。

  (三)督查跟进阶段(2017年9月)

  市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协调中枢作用,持续跟进试点建设的各项工作,对涉及试点工作的各部门、单位做好日常检查,对过程中存在问题发现即整改;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等部门对全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进行适时督查,通过查阅材料、座谈了解、实地查看、参与体验等形式,了解并督查公开的方式、内容、效果等进展情况,确保标准明确、措施规范、能效明显。

  (四)自查提升阶段(2017年10月)

  各乡镇、各部门对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提出长效性解决对策;对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提炼,形成单行材料上报市政府办政务公开科,为下一步推广典型经验、推动建立常态化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打牢先期基础。各乡镇、各部门于2017年10月25日前,形成工作自查自评报告上报市政府办政务公开科。

  (五)试点初验阶段(2017年11月至12月)

  在各乡镇、各部门完成自查自评后,由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率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等部门,重点对全市承担试点任务的相关部门开展初验,全面掌握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六)“回头看”阶段(2018年1月至3月)

  根据初验反馈,由各乡镇、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开展至少1次“回头看”,认真分析存在问题、进一步破解工作局限,再整改、再细化、再落实,巩固深化试点工作。开展“回头看”要树立问题导向,重点关注公开不到位、受众不全面、措施不实用、群众满意度不高等基础原则性问题,从严从细提高公开质量。

  (七)组织试点验收阶段(2018年4月至5月)

  各乡镇、各部门对全市开展试点工作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总结,于2018年5月15日前形成试点工作总体报告,上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市政府办统筹汇总试点工作情况,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阅签字后上报州政府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突出主动服务。以“主动、便民、细致、全面”为目标,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通过“答于问先”的主动服务机制,扭转“有问必答”的被动公开模式,提前预判、综合分析,统筹协调各单位、部门、乡镇,实现政务公开增速提效,表明积极态度、延展公开尺度、递增服务深度。

  (二)坚持问题导向。将“问题导向”贯穿始终,做到对照问题公开、分析问题总结、解决问题提升。要对照原则问题,即当前无法彻底解决但涉及政治原则问题,将需要公开的政务事项进行具体分析,从维护政府形象为出发点明确公开需要及具体方式;要对照普遍问题,特别是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以明确、统一的标准进行公开;要对照特殊问题细致分析,特别是弥勒市近年改革发展过程中具有地方性特点的问题,结合本地区群众的实际需要进行公开;要对照负面舆情形成联动,始终保持高度政治敏锐性及舆论重视度,将负面舆情的公开回应作为最直接有效的服务接触,树立公关意识,化解突出矛盾。

  (三)确保标准实效。明确职责任务、制定工作标准,基于政务公开的基本要求,形成有具体细则、有规范措施、有效能评价的标准体系,在“四级一体”体系基础上促进信息“上下互通、同级共享”,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标准化有机融合,在具体实施中要把创新突破作为引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手段,强化顶层设计,整合政务资源,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坚持标准带动实效,将评价工作开展的优劣好坏放在受众是否便捷、满意,放在市及乡镇人民政府公信力是否明显提高,放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是否带动行政效能提升。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原则目标、试点内容和工作进度,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经费保障;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行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协调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是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地区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进一步强化机构和人员保障,确保有专人负责推进试点相关工作。市级要组建政务公开专门机构,整合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政府公报、解读回应等方面力量和资源,加强与新闻媒体、新闻网站等传播渠道的沟通协调,做好统筹指导。要增强经费保障、加大经费投入、做好支出管理,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便利条件。鼓励通过引进社会资源、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

  (二)注重氛围营造。全市各级通过召开专题会、走村入户、街道摆点等形式,运用短信、微信公众号、社区广播、横幅标语等载体,增加媒体报道频率,多渠道多方位多层面开展试点建设宣传,持续营造良好氛围。要注重将扩大群众周知了解与提高工作积极性相结合,将政务公开工作提升到人人了解、人人参与、人人建言、人人支持的高度,为破除工作阻力提供坚实的舆论保障。

  (三)鼓励探索创新。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市人民政府的组织领导下,结合实际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深入推进“五公开”和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要通过开展社会评价或者第三方评估,广泛收集公众对试点工作及成效的评价意见,持续改进工作,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开展工作交流。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开设试点工作专题,集中展示本地区各试点单位的试点工作情况,并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交流,促进相互学习借鉴。市政务公开科将《弥勒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简报》编发纳入季度常规工作,选取特点突出、创新务实、成效明显的经验做法进行交流学习,市领导小组将跟踪了解试点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对试点单位的经验做法组织会议、实训等进行交流。

  (五)做好考核评估。市政府将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考核以及地区绩效考核,加大分值权重,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鼓励支持第三方机构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进行独立公正的评估。定期开展政务公开专项督查,各乡镇各部门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每年对本地区、本系统专项督查不少于1次。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强化激励和问责,领导小组适时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较好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到位的、不按时报送每月开展情况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组织业务培训。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把政务公开列入公务员培训科目,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新任职公务员的培训,增强党员干部公开意识,提高公开素养和能力。市级建立定期培训制度,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分级分层组织实施,鼓励支持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接受相关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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