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指南

弥勒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7/08/08
浏览次数: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了《弥勒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日博365娱乐城”政府门户网站(网址: http://www.akcxkj.com )“政务公开”专栏上查阅或下载,也可以到《指南》查阅点(弥勒市档案馆)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和当面受理等形式公开。此外,还将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和政府新闻发布会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

  受理申请机构:弥勒市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弥勒市行政中心(弥阳镇髯翁路延长线)

  邮政编码:652399

  办公时间:9:00至17:00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3—6387599

  传真号码:0873—6387599

  电子信箱:milexwgzx@126.com

  (二)申请受理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弥勒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选择下述三种形式提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申请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本网站下载《申请表》后填写,并附个人有效证件(法人或其它组织附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效证件)发送到指定的邮箱进行申请。受理申请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信息,或者在相应网站公告栏目中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其他方式。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在收到《申请表》后进行登记,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处理申请,在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在全部处理完毕后作统一答复。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本机关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并通过纸张、磁盘、光盘等介质提供政府信息的,按照提供政府信息的件数收取检索费。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收费标准依据国家规定收取。在价格主管部门明确收费标准前,本机关以不高于当地市场价格水平收取,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申请减免费用时,必须将相关证明与《申请表》一并提供。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监督电话:6122387。

  除以上监督方式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投诉举报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附件:《弥勒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下载

阅读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