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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8/2017-07717
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弥勒市环保局
发布日期
2017-12-14
文号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
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来电(信)件(LD20171211008)办理情况公示

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来电(信)件(LD20171211008)办理情况公示

  2017年12月11日,我市接到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受理举报件(LD20171211008),群众向省第三环保督察组反映弥勒市弥勒市东山镇二环路上粪便、沙土、柴等随意堆放,无人清理,影响周围住户。接到转办件后,我市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制定《办理工作方案》,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调查处理,该案件已办结,现将处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2017年12月12日,弥勒市环保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到东山镇进行调查。东山镇二环路位于东山镇政府所在地新寨村委会新寨村小组北部,全长800米,宽8米,属乡村道路,系泸中线与新新公路贯通连接线,道路两侧有住户12户。二环路环境卫生除由新寨村小组村庄保洁员负责日常保洁外,且纳入集镇环卫管理范畴,由东山镇环卫站(现东山镇天耀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保洁。经沿路仔细查看,发现二环路两侧有2户住户,因新建住房,在房前屋后临时堆放沙石等建筑材料,另外1户村民入户路口有1堆粪草,该路段没有发现柴草随意堆放现象。

  二、调查结论及整改措施

  (一)调查结论

  经实地调查核实,东山镇二环路边有粪堆、沙石堆放情况属实;柴草随意堆放不属实;无人清理不属实。

  (二)整改措施

  一是直面问题,立行立改。于12月12日下午迅速组织环卫工人20人、三轮车2辆,对该路段进行全方位无死角清扫,对日常保洁遗漏的零星垃圾进行全面清运。

  二是及时清运,确保畅通。调用装载机2台,将村民房后沙石转移至院内堆放,将另外1户村民房后沙石转移到其他空地堆放,并用油布进行遮盖,确保道路畅通无阻。

  三是加强教育。对村民路口粪草堆进行清除,教育其今后不得再在道路边上堆放粪草,影响周围群众生活。本人也承诺今后不再随意堆放粪草。

  四是加强搅拌站(因集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需要)管理。要求运料车辆采用帆布遮盖,对堆料场定期进行洒水防尘。

  三、办理结果

  东山镇二环路路边堆放的砂、粪堆已清理完毕。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加强集镇基础设施建设。对东山镇二环路路面进行改造提升,拟投资130余万元对该路段进行柏油路面铺设,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

  二是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用好用活村庄保洁员和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两支队伍”,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发现乱堆乱放现象及时制止。完善村规民约,认真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营造干净整洁的人居环境。

  三是进一步强化宣传。提高群众环保意识,自觉维护门前及周围优美环境和社会秩序,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